UID399357
积分50
学分
推广 个
预报后涨停 支
阅读权限20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17-5-26
最后登录1970-1-1
|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证券时报:监管组合拳闪电出手意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沪深交易所随即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此次减持新规“闪电”出台,旨在引导大股东及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回报中小股东,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A股市场参与者利益存在严重的分化现象,一边是重要股东及董监高等少数股东获取暴利,另一边以中小股东为代表的通过二级市场持股的股东赚钱难甚至亏损累累。这种畸形利益格局下乱象频频,其中,重要股东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给市场稳定运行造成冲击,严重挫伤投资者信心,大股东及董监高等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也给二级市场带来负面影响。
为化解市场中存在的矛盾和新问题,监管层祭出了减持新规,从拓宽口径、新增要求、强化信披等多方面规范股东减持。一方面,监管范围由原来的大股东和董监高拓展到了大股东外的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大宗减持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可交换债换股股东、股票权益互换股东等股东,减持方式由原来集合竞价、协议转让拓展到了大宗交易、类协议转让;另一方面,在原有的减持限制比例下新增大股东和特定股东三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2%,定增股东解禁后首年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股份的50%的规定。此外,新规还从严规范了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的信披要求,填补了监管空白,堵塞了漏洞,基本上杜绝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集中清仓式减持的所有渠道,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投资者信心。
实际上,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减持新规是今年以来一系列监管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证监会相继出台的措施,从今年2月份规范非公开发行定价,到4月份打击“高送转”,再到减持新规出台,监管思路主要围绕着“规范一级市场行为,防范二级市场风险”这一核心,目的就在于稳定市场预期,塑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眼下,困扰市场良久的股东肆意减被念起“紧箍咒”,可以预期,短期内市场减持压力将大减,这不仅有助于稳定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还能够改变股市畸形利益格局,为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氛围奠定基础,从而促进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最终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长期支持。
上海证券报:减持乱象迎最严监管 新规利在资本市场长远发展
饱受市场诟病的大股东减持乱象迎来史上最严格的监管。
经过前期大量研究和评估,证监会于5月27日发布实施经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修订的主要内容看,该规定针对各类限售股解禁后无序减持、大股东绕道规避减持限制性规则的行为,出台了“减持十条”。
“减持十条”既给过桥减持、精准减持、恶意减持、清仓式减持等行为扎上了制度的藩篱,又将大股东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短期内大量减持、非大股东持有的IPO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无序减持的情况,纳入减持制度的统筹安排。
市场人士表示,新规完善了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资本市场构成长期利好,有助于大股东和产业资本专注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抑制短期投机,对A股市场投资环境和理念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新规精准打击五类乱象
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引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
应该说,该规定在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回报中小股东,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年多以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种类繁多的“花式减持”频频出现,既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也侵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针对上述现象,5月27日证监会发布《规定》对减持制度做进一步完善,精准打击五类减持乱象。
其一,“过桥减持”。一些大股东通过非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如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再由受让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以规避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数量限制。
市场机构的测算显示,由于此前的减持规定未对大宗交易平台“过桥减持”做出限制,因此,希望规避减持限制性规则的大股东主要通过大宗交易借道完成减持行为。一般来说,受让方平均持股时间为20个交易日,7个交易日以内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的占到受让股份的68%,大宗交易表现出明显的“过桥通道”性质。
其二,非公开发行股份无序减持。原有规则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数量没有限制,导致短期内大量减持股份。市场机构测算显示,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重,要高于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其他方式获取的股份的比重。
其三,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大幅减持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