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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9]146号《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我局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提供相关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局,并在收到和回复问询函时及时对外披露。 一、你公司与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融资银行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事项,如存在,请披露诉讼事项背景、具体进展情况及公司的影响、公司资产是否被司法冻结,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请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借款、担保和诉讼事项,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公司审议程序和对公司的影响。 三、大股东兼董事长余海峰持有的你公司股票质押比例较高,请核实并以列表的形式说明余海峰的股权质押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相关诉讼及股权冻结事项,如存在,请披露诉讼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请说明余海峰2019年以来的履职情况,上述股票质押情况是否影响其正常履职。 四、如存在上述未及时披露事项,请核查你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另外,请通知你公司董事长余海峰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9时到我局接受监管问询谈话。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询事项高度重视,已及时将问询函的内容和要求告知相关人员,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问询函的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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