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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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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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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
  5月6日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其中提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包括以下情形:(一)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二)开具药品处方;(三)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清单》规定的中药饮片;(四)开展医疗气功活动;(五)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诊疗活动。

发表于 2023-5-8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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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1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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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1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分享,好好学习,天天上涨!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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