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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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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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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13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1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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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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