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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协同发展是征信业发展方向
4月21日,在由央行征信管理局、世界银行集团、APEC工商理事会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国内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协同发展是未来征信业的发展方向,独立第三方的地位是个人征信机构能够进行可持续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
"总体来看,中国个人数据保护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速度较快,且实践走在立法前面。"吴晓灵表示,但也存在个人信息保护缺乏顶层设计、个人数据保护专项立法滞后、数据保护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尚无数据保护的国际合作机制以及数据保护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吴晓灵建议,中国应充分借鉴国际趋势和考虑现实国情,着力构建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确权立法方面,可以在民法体系中确立个人信息权,并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从设立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建立数据保护国际合作制度和健全数据运转保护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安排。
吴晓灵表示,国内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协同发展是未来征信业的方向。由于金融业务和个人信息的敏感性,征信产品从经济学上来说是"有条件的公共产品"。因此,由政府或行业成立公共征信机构成为各国的一种选择,在中国即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市场的要求是多样的、多层次的,因而还需要一些商业化的征信机构作为补充,深耕细分领域,为市场提供灵活高效的服务。不过,这种机构是有限竞争的,不能太分散,而要有相当的门槛。"吴晓灵补充道。
吴晓灵强调,独立第三方的地位是个人征信机构能够进行可持续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这种独立包括股权关系上的独立、治理结构上的完全独立、业务上的完全独立和风险分析模型独立四个方面。独立第三方的地位有利于征信机构取得社会公信力、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的公平授信,还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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