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436|回复: 0

北京市住建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1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入学。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其中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问题进行了答复。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